这个案例其实发生过,但是就要看如何定性了,如果是公司组织去旅游或者是去比赛发生意外,当然要算工伤,这并不是说你是否在公司上班发生意外才算工伤,要看这个意外是由谁组织谁带领的,由公司组织当然要由公司来承担一切后果,因为这个旅游活动肯定要有公司领导带队,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要担负起组织义务,以免职工受到伤害,但是如果发生不幸这就挺烦的了,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赔付,然后还要互相推萎,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仲裁不满意的情况下请律师经过民法诉讼途径向公司讨个说法,不过一般我遇到的是公司承认工伤,让其在家休息医药费正常报销,不过都是比较小的意外,花费也并不是太大的. 所以在选择公司时一定要看这家公司的实力与待遇,我一般认为公司不仅要为员工购买工伤险还应该为员工购买意外险,这样才能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规避或减小.华泰人寿李先生,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与我交流,我的QQ号:2623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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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组织员工旅游是为了让职工更好地工作,可以看做是是职工工作的一种另类的延续,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因工外出,并认定为工伤。
2.因为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其旅游本身并不能脱离职工身份而单独存在,组织旅游与工作有本质上的联系。
3.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发布的《关于劳动保险问题的解答》中,第54问第二款第10项明确答复:“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观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者,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即职工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的,也可以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