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知道你的辞职原因吗?因为这和你能不能要回工资有关系!!!
既然人家不同意你辞职,而且也说了如果你辞职就不给你工资,所有的不利那时候都摆在你面前,可是你依然还是辞职了,只能证明你看重的是后面的事,而且是默认了原单位的条件,而现在你又往回看,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就算你去仲裁,也不会有好果子的!
我想起了一句话:“好汉做事,敢做敢当!”所有的事情,所有的条件都是在你实施行动之前的,你既然做了,怎么又不敢当了呢?!
别以为公司这么说是在吓唬你,在逗你,他们要是说:“你辞职吧,你辞了我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你会信吗?肯定不信,是不是?不过,这事是真的!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会明白一些了吧。你是属于“心甘情愿”,公司那,人才倍出,怎么会给你留下一个“仲裁”的机会呢?咱们这是天津,你是正式员工,咱们不是特区,你也不是不懂法的打工仔,理智一点吧!!!
说了你半天了,咱们谁也不认识谁,别介意!
如果你还想要回工资,稍微再过一阵,回公司一趟,找领导好好谈谈心,他会给你的!要真诚哦!!!!
你好,我是做人力资源的,首先,现在仲裁时限是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了;你的情况是你强行辞职了,公司扣发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但你强行辞职也是与过失的,到了仲裁首先也是调节,仲裁是有效力的,你可以考虑仲裁!
另外如你能举证公司在用人方面不合法,例如:试用期过长,保险没有全额缴纳、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费等,你不仅可以马上辞职,还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有问题再联系。
一般这事都是找劳动局,不过你是强行辞职的,一般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如你不够一个月就走了,是要扣钱的.在广东,找劳动局还是很管用的.
不给就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