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经费来源

2025-06-22 13: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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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联合国的经费来源由三部分组成。
A、正常预算经费
由所有会员国按一定的比例分摊。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本组织之经费应由会员国依照大会分配限额担负之”。会费比额表由各会员国充分讨论和协商,并经大会审议决定。会费比额表每3年重新审议一次,而每次的比额都有调整,以反映世界各国经济的最新情况。制订会费分摊比额表的基本原则是“支付能力”原则,即按会员国的各自经济实力分摊联合国的会费。为了使比额表比较公平,更加符合支付能力原则,现行比额表还设有上限和下限。按现行比额表,美国为25%,是会费比额表的上限;其次是日本,约为20%;中国约为0.98%,列所有会员国的第17位;下限是0.001%,主要是一些极端贫困的发展中国家。
B、维持和平行动经费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费用,基本上也是由会员国分摊,但采用与正常预算不同的分摊比例。
维和费用是在正常预算分摊办法的基础上筹集的。这种办法将会员国分成四组,A组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B组由发达国家组成,C组由经济不发达国家组成,D组则由特别指定的经济最不发达国家组成。按规定,B组国家按照其正常预算分摊比例缴纳,C组国家按其正常预算分摊比例的20%缴纳,D组国家按正常预算的10%缴纳,而5个常任理事国除了按各自正常预算的比例缴纳外,还得承担余下的部分。按现行的维和比额表,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维和比额占所有会员国的维和比额的近49%。
2011-2012年排名前十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摊款国为: 美国 (27.14%)、 日本(12.53%)、英国 (8.15%)、德国(8.02%)、法国 (7.55%)、意大利 (5.00%)、中国 (3.93%)、加拿大 (3.21%)、西班牙 (3.18%)、大韩民国 (2.26%)。
美国、日本极力要求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大幅提高维和费用份额。
C、会员国自愿捐助
联合国下属机构很多都是依靠会员国政府自愿捐助开展活动的,其中最主要的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人口活动基金、儿童基金、难民署、工业发展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等。除政府捐助外,联合国发展署以及环境规划署等机构还从联合国正常预算中得到一小部分资金,作为它们的行政和管理开支。
每年11月,联合国认捐会议都如期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尽管我国经济上仍有很多困难,但历年来我仍对很多机构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