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注销,人员划转,新公司按照什么期限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2025-06-22 0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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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新公司接手旧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旧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新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新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是新公司接手旧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旧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新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新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旧公司的工龄合并至新公司。当然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在新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原旧公司的多少工作年限合并至新公司。
如果是旧公司关闭,人员转移到新公司,换了地方到新公司工作,那么属于旧公司符合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旧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旧公司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是否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旧公司的工龄因为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再并入新公司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回答2:

是仅仅是人员的划转还是工作场地换到B公司了?
如果是B公司接手A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A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A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B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B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的工龄合并至B公司。当然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在新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原A公司的多少工作年限合并至B公司。
如果是A公司关闭,人员转移到B公司,换了地方到B公司工作,那么属于A公司符合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A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A公司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是否和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A公司的工龄因为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再并入B公司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