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三月适用个税税率:以十三月工资/12,确认所属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第十三月工资的缴税基数确定为:如当月工资不足扣税金额3500元,其差额,可从十三月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缴税基数。如当月工资已够缴税金额3500元。直接以第十三月工资为缴税基数。
三、第十三月个税额核算=缴税基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十二月工资设为当月工资。当月工资小于2000,(工资+十三月工资-2000)*税率;当月工资大于2000,工资按税率单交,十三月工资单交,它的税率确定方法为:金额除以12的结果确定。例如:奖金4000,4000/12=333.33,税率为5%,应纳税额为4000*5%=200.
学习了,复述一下:一、第十三月适用个税税率:以十三月工资/12,确认所属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第十三月工资的缴税基数确定为:如当月工资不足扣税金额2000元,其差额,可从十三月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缴税基数。如当月工资已够缴税金额2000元。直接以第十三月工资为缴税基数三、第十三月个税额核算=缴税基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