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路是这样的,供你参考:
1)家里的孩子可以凭借在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将签证改换成学习居留许可,但如果他们是举家迁往广东的话(包括这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的延期手续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份202表。至于其他家属,可以和学校协商,通过学校的关系(毕竟他们可以说是陪读啊!),办理到居留许可(我在哈尔滨,这的学校就负责给陪读的外国学生家长办延期)。如果学校不负责延期的话,其实也不难办,只是可能会比较麻烦,过程如下:让当地的学校开具在学证明,他的家属拿着这个证明回到日本,然后带着和中国户口本类似的东西(就是证明他和孩子的关系的东西),到中国领事馆,想来这样的话是很容易办理到180天的商务签证的,毕竟他的孩子在中国阿~!来到中国之后,依然是拿着在学证明和其他的延期材料,想来也是很容易就能办180天的延期的,只是这样不太容易拿到居留许可,需要一年回日本一次!
2)没有帮助
3)这个东西全国大同小异了,毕竟是在一个国家并且大的政策是一样的,就看你怎么具体实施了。
这个问题全国一个政策
小孩子可以申请学习类居留签证,大人还是就业者家属类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