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问题,非常感谢。

2025-06-21 1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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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答如下:
贾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贾某带着邻居的小孩出去,负有保护小孩安全的积极行为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并且在小孩溺水后能够履行该义务,但贾某并没有履行该义务,由此导致了危害后果的发生,构成不作为犯罪。

自作多情地给你补充一下,那就是司法实践中的“客观定主观”原则。第一、贾某不会游泳不能成为其不作为的理由,就好比一个警察看见歹徒行凶,可能觉得自己无能力制止就不去制止一样;第二,对小孩死亡是否持否定态度的,这些都是很主观的东西,没有谁能真正知晓,这就需要以客观情况去推断主观,小孩掉进水中必死无疑,贾某自己不救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就是放任,属于间接故意。本案不能定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