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宅基地,儿子建房,一般女儿是不会要财产的.因为女儿嫁人的人家.宅基地也是给儿子建房子的.不过农村的宅基地,还是有自己女儿一份的.所以你可以问自己的父母就清楚了.
农村,关于宅基地,我们都知道,规定是“一户一宅”,不能有“一户多宅”的情况出现,不过,今天有朋友问到,已经和父母分户,自己有一处宅基地,父母有一块宅基地,而以后,父母的宅基地自己能继承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我们农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还是归属于村集体,所以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
不过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长期以来,因为“地随房走”的现象,所有大家都普遍认为宅基地也是可以继承的。
不过土地法有规定,如果房屋使用权转移的话,是必要要先申请登记,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拥有使用权的。不过以下2种情况申请会不通过:
1、目前宅基地属于闲置状态,上面没有修建房屋,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2、子女已在城市买房,而父母在农村有宅基地,这样的情况也是不能继承的,不过可以对上面的房屋进行装修居住。
关于宅基地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会存在矛盾或者是乱象的情况出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加明确的措施,尽量让农村宅基地的问题达到所有人的满意。
儿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以财产为主要表现方式,那么当父母的宅基地被儿子建房以后,这种继承权就变更了,父母只有宅基地存在,并没有财产形式存在,按摩就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的。
农村的宅基地是村委会分给农村户籍人口的用于建设房屋的住宅用地,一般来说是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得到,相互之间也可以转让,依照现在的情况,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房屋和地是不同的,既然房屋不是父母所建,而是由儿子所建,那么女儿只对宅基地享有继承权,对儿子所建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农村的惯例是女儿不养老送终,也不继承财产。如果建房时你父母在世,出了多少钱,占比例多少,账目清楚,那你走法律途径,绝对可以要回一部分折价款。如果你父母已去世,又没有建房账目,走法律途径,你兄弟咬定他出全资,房子你就争不到。宅基地是有你一份,但肯定不会划出一部分给你,只能折价。如果地价很高还值得一争,否则劳心伤神还花钱,不如不争,送个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