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接到二份信用证,金额、数量肯定也是分成二份,那你只能分别做,决大部分信用证都不能议付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单证。现在你有二个办法处理:
(1)如果装运时间来得及,可以要求客户将其中一个信用证的启运港修改为要出运的港口,就可以了。按信用证要求分别托运,要求船公司出二份提单,分别制单就可以。
(2)如果出运时间已将近,来不及改证,可以要求客户给你一份确认,表示对于提单上启运港与信用证不符表示接受,然后分别托运、制单、议付,其中一套做不符点交单。其实修改信用证的费用和不符点费用大致差不多。
(3)最初你开证没有开好,如果当初开一份信用证,允许分批,启运港为A OR B,那就不会有现在的麻烦了。
(4)以后仅可能少做信用证,改做中T/T,即出运后将BL副本传真或EMAIL给进口商,进口商付款,然后再将全套单证分快递和航空二次给进口商。
必须要求客户修改改变到达港名称的信用证,即便修改了到达港口名称,也只能按照两个信用证分别制单,分开议付,不能合二而一。如果合二而一,就必须把两个信用证并成一个信用证,否则,只能按两个信用证的条款分别制单,分别议付。
你没有说到关键问题,金额和货物数量如果信用证描述的话。你必须要求客户修改了。
信用证金额 超过的话,就不是什么不符点的问题了。多少钱的信用证 发多少钱的货。 以及与货物描述相符。千万不要全发过去了。 那就是赊销了。风险 风险
信用证可以修改的,你到银行问问,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修改把,否则你可能不能受到钱.
2个信用证,做2分单据,关于港口改变,让客户waive
信用证如果有不符合点 那么你要注意了 信用证风险很大 货代最不愿意做的就是信用证条款 因为我就是货代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