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人担保,我借钱给别人,没还给我。借款条子上面写的是他和还款人共同承担,现在还款人无能力偿还。

我应该怎么做?
2025-06-23 07: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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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借款人还清欠款。担保人有代借款人偿还债务的义务。然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2:

你好,可以主张他归还,可以起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