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别人打仗都是轻微伤,1年多了派出所一直没有给调节好,现在双方要求法院处理,法院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2025-06-21 16: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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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在三年内起诉,现在才1年多,还可以起诉。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的时效进行了修改,现在《民法总则》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两年改为三年,并且删除了原《民法通则》关于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基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统一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而不再是一年。

回答2:

私下协商,然后最好经过派出所签下一个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法院起诉,就让对方或者你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处理,最为妥当!问题不大,法院的立案的费用我不多几十块,当天就出调节协议!最好经公处理,因为公事公办,会避免反咬一口!

回答3:

如果派出所不受理,可以就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就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