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承租人去世老伴在世怎么买产权,怎么过户到老伴

2025-06-21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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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公有住房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继续使用权和租赁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用于继承的财产是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没有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对该房屋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被继承人在系争的房屋内仅享有承租使用权。因此,该公有住房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用于继承。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原租赁关系消灭,再与何人建立租赁关系是房产公司(产权部门)基于其房屋所有权实现所有权权能的活动,他人无权干涉。因此,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可以在原承租人死亡之后有条件的转移,但不是继承。